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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抓猪仔什么意思,华人下南洋被卖猪仔的故事

时间:2021-02-26 17:42:08 栏目:华夏历史

《黄飞鸿1壮志凌云》这部老电影相信不少朋友们都有看过了吧,在这部电影当中,黄飞鸿为了拯救那些被骗取当猪仔的华工的情节,相信不少人都记忆犹新了。那么如今的我们有多少人好记得当年那些可怜的华工被当成猪仔被卖号海外呢。广东话里面的“抓猪仔”是什么意思呢?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当年“猪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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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仔出现的背景

清初的海禁政策,最大原因就是防范反清复明等抗清活动。故顺治、康熙年间严厉推行海禁政策!乾隆朝后,国势由盛入衰,到了道光年间的鸦片战争 (1842) 后才让世界看到了纸老虎的大清,中国的厄运来了!南京条约的签订,开放五口通商,但这并不代表华民可以自由的出入海洋,人民的生活依然困苦,多数的人仍然想冒一线生机的险,到南洋去找生存的机会。

加上十九世纪,美国南北战争之后,黑奴大量解放,可是美国及其它地区仍是需要大量的劳工,中国沿海的人民就成了最佳的来源,也因为多数来自下层的弱势百姓,加上出海工作的基本条件待遇都非常差,当时的人也称这样的劳工为『猪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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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华工出洋在鸦片战争 (1842) 后的一百年始达到高潮。以现今新马一带为例,从 1800 年到 1940 年,海峡殖民地和马来联邦入境华工累计上百万人次,而这些移民大多数均来自于东南沿海省份的劳动人民

这一波出洋热潮不仅是与清朝立国以来的海禁政策背道而驰,而且与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相悖。『有土斯有财』的观念不再禁锢着广大的汉民族,所谓『汉人怕水』的概念早已被一批批出洋寻找新生路的人给打破。华侨在这一时期移居的地方遍及世界各地。华人随着潮水涌动而漂洋过海,只要有海水的地方,华人就出现在哪!

有一部分人是以自由人的身份出洋,有一部份人是透过大型移垦的方式,但仍有许多人是通过『契约华工』的方式出国。不论是何种方式,会选择到异地讨生活,绝大部份都是生活陷于困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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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契约华工”?什么是“猪仔”?

最早有关“猪仔”的定义解释,一说是出自上海《申报》所刊载的〈“猪仔”探源说一文〉;另一说则是出自《澳门纪略》。西方对这样的劳工正式称法叫“契约华工”,意指华侨“自愿”通过签订契约,到外国去做工。其实华工的“契约”许多是在诱逼下签订的,几乎和卖身契差不多。

事实上,『契约』不过是一种骗局,华工出洋后的待遇与契约上所刊载的完全是两回事,而对华工来说,这契约就是卖身契,签约后的华工完全丧失人身自由。至于“猪仔”则是当时更通俗普遍的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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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仔”的买卖过程是大致上是南洋北美各地的种植园主与矿主,将所需要的华工人数与条件列出,交到设在中国东南沿海的洋行,由他们代招代办,洋行再交由专门搞人口贩卖的“猪仔馆”去办,由他们各处去招人。所谓“招”即是一种拐骗的手段,有的用花言巧语,有的则采取绑架的方法。一旦进入“猪仔馆”便失去自由,这种“猪仔馆”在东南沿海各口岸均设有,其中以澳门最多了。而猪仔他们绝大多数来自粤东潮州、惠州等地和珠江三角洲各县、海南岛,少数来自闽南八县。

那些被囚禁在“猪仔馆”的华工在登船出洋前,还要受到雇工单位及当地官吏的盘查,供词必需要说出外工作是出于自愿,否则会被押回去毒打,直至说出“自愿出洋”被登记在案为止。“契约”是洋文的,主要规定做工年限、工资、地点等。但许多“猪仔”为文盲,不懂洋文,通常会被印上指模,更甚者会在“猪仔”的身上烙下代号,代表他们即将要抵达工作的地点。领得一些安家费后,就只能任人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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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听话就没事,其实跟贩卖黑奴差不多,同时会伴随着死亡。

在到达目的地没日没夜的工作前,还有一大段苦难的海上航程了。

运送“猪仔”的船只多为帆船,设备简陋,基本卫生条件不足。行驶极慢的帆船,狭小的船舱,在热带海洋上飘荡数月。加上贩卖“猪仔”是十分有利可图的交易,船主为获取暴利往往超载,“猪仔”登船后即监禁于紧闭的船舱里,白天只能肩挨着肩屈膝而坐,晚上人靠着人躺下,船舱内空气十分的污浊,吃的是腐坏残食,加上水手的虐待、折磨,造成极大身心痛苦,故死亡率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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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仔”在南洋当地生活

当华工被运至东南亚后,多数被运到马来半岛、印尼、婆罗洲开田辟荒或是种植烟草与橡胶。

清末曾经有一篇短篇小说〈猪仔还国记〉,说明“猪仔”的实际生活状况,内容大致为:广东人士虽略懂文墨,也成家立业,但遇到生意不顺利,到省城找机会时,就遇到“猪仔”掮客,貌似义气豪迈,替他抱不平之外还介绍赚钱机会。所以广东失意商人就被骗签下契约,卖到南洋当苦力七年,毫无音讯。之后他的妻儿变卖一切家产到处寻人,最后终于在南洋找到已被折磨不成人形的先生,然后经过在广东的家人奔走借钱,终于把人赎回家的故事。

在当时大部份有关“猪仔”的故事都跟上述故事雷同,大部份都在叙述“猪仔”无奈、悲惨的一面,但实际上尽管一般华工平日在恶质的环境中,工作劳动十分辛苦,但在其低层的生活里,亦偶有休闲轻松的一面。如:中国的新年假期中,还是可以看得到舞龙舞狮及迎神赛会等庆贺活动。这些节日活动的传统习俗成为支持“猪仔”度过漫漫岁月的精神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猪仔”从事的多为劳动力高的工作,一旦他们有幸脱离“猪仔”生涯,也就在当地落地生根,并且将原乡观念自然带入当地,形成一种“地缘”与“业缘”的移民社会发展。例如:广东兴化人大多为三轮车伕,他们努力赚钱从车伕-计程车司机-车行,广东潮汕人一般都做小生意起家,慢慢做大,借此一步步达到光宗耀祖的目标,这种模式从清末开始就存在于马来西亚的华人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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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猪仔”贩卖

对于华工苦力的悲惨遭遇,清廷早先并不重视。地方官对于此恶况也很少干涉,更别说上奏朝廷,这些都间接促使“猪仔”贩卖的猖獗,从1850年代到1870年代,几乎所有东南沿海主要的港口皆有招工馆的设立。一直到 1865 年,英法公使曾与中国总理衙门,会商中国契约工人出洋办法,最后由恭亲王提出三条:

1、 中国政府承认华工自由出洋…,惟其契约以三年唯限…其工作之时间,疾病之抚恤均有规定。

2、 凡以强迫招诱手段,招华工出洋者,根据国法处以死刑。

3、 出洋之处以通商口岸为限,以便外国领事帮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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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清廷经过几次与外国协商之后,由李鸿章于1874年签订的“中秘通商条约”及1877年的“古巴华工条款”最具意义,从此大量华人工人踏上了南美的土地。

根据过去资料显示一名“猪仔”从招募到运抵南洋,盘缠食宿费用约五六十元,售价二三百元。根据契约,每月工资 5 元,期限 3 年,工资共 180 元,但经层层抽剥,所得不过数十元。正常情况下, 3 年期限一到,即可获自由,但若沾染赌博等不良嗜好,欠下债务,就只能继续当“猪仔”抵债。早年流传的一首《南洋吟》便将这些“猪仔”的遗憾唱到心坎里。

以过去的马来西亚为例, 1916 年废除“猪仔”制度,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去南洋谋生的华工又成倍增长,成为变相的“猪仔”。这个情况一直到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才结束。纵观整个“猪仔”发展,大约从十九世纪中期盛行至二十世纪初期才结束,可说是华侨血泪史上的一页,可中国人善忘,少有人知道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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