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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之父斯坦·李出生

时间:2021-02-25 23:37:39 栏目:历史的今天

一说起斯坦·李,很多人都会联想到漫威,联想到复仇者联盟,作为漫威王国的最主要缔造者之一,他的名字一直都与漫威挂在一起了,尽管漫威并不是由他一个人全部创造出来的,但是他却是最具有代表性,影响力也是最大的一个人。漫威的电影相信很多人都还是看过的,那么对于这位幕后台前的创作者而言,你对他了解有多少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斯坦·李到底是怎样创作出这个世界,他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漫威之父斯坦·李出生

1.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斯坦·李原名斯坦利·马丁·利博,1922年12月28日出生在纽约的一个小公寓里,他的父母都是来自罗马尼亚的犹太移民。父亲是个裁缝,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经济大萧条后,就只能找活干。受生活所迫,斯坦利跟着父母频繁搬家。

9岁时,弟弟拉里出生,一家四口挤在一室一厅的小公寓里,兄弟俩享受着仅有的卧室,父母却只能睡在客厅的折叠式睡椅上。

从小,斯坦利就喜欢阅读神秘小说和冒险故事。求学期间,他跳过几次级,所以总是班里年龄最小的学生。

高中时代的斯坦利是个文学青年,热爱写作,当地一家报纸曾组织征文比赛,由于斯坦利获奖的次数太多,这家报纸不得不改变评选规则以阻止他再次参加比赛。为了补贴家用,小斯坦利到处找活干。他曾给报纸长期写过讣闻,帮美国国家结核病中心写过新闻通稿,帮餐馆送过三明治外卖,做过制裤公司的杂工,做过百老汇大戏院的引座员,还做过《纽约先驱论坛报》的订报员。

1939年,16岁的斯坦利从高中毕业。在舅舅的介绍下,斯坦利跟当时的通俗杂志和漫画书出版商马丁·古德曼见了一面。古德曼同意让斯坦利到自己的Timely漫画公司做助理,周薪是8美元。而Timely就是神奇漫画公司的前身。

漫威之父斯坦·李出生

漫画创作

1941年,斯坦利生平第一部作品问世,它就是《美国队长》系列漫画的第三部,斯坦利负责填写内容,漫画由别人来画。他开始第一次使用笔名“斯坦·李”。就在他的作品问世的同一年,总编乔·西蒙因与老板古德曼发生冲突而辞职,并带走了一些得力干将。时年30岁的古德曼任命仅仅19岁的斯坦·李为临时总编,并很快被扶正,在总编职位上一直干了30多年,同时兼任艺术总监。1972年,他成为神奇漫画公司的发行人和董事长。

1942年,斯坦·李应征入伍。在美国陆军,他主要是写写训练手册、宣传口号,还间或画些宣传的卡通画。他的正式军职是“剧作家”。1945年,二战结束,斯坦·李回到纽约,重操旧业。

20世纪50年代末,斯坦·李开始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感到不满,并萌生了退出漫画界的想法。恰在那时,神奇漫画公司的对手DC漫画开始进军超级英雄题材。古德曼要求斯坦·李也在漫画中创造出一个超级英雄组合。

在搭档漫画家杰克·科比的协助下,1961年11月,漫画史上的另外一个超级英雄组合诞生,他们就是《神奇四侠》。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在漫画家杰克·科比、史蒂夫·迪托的协助下创作出了《钢铁侠》《绿巨人》《雷神托尔》《X战警》《奇异博士》《超胆侠》等漫画角色,他也是《蜘蛛侠》的主创。斯坦·李以及杰克·科比、史蒂夫·迪托创造出了后来被称为“神奇模式”的漫画创作流程。这个流程一般是主创斯坦·李提出故事的大纲和结构,画家杰克·科比负责绘画和对一些小场景和情节的修改,写手史蒂夫·迪托负责所有的对话和最终的一些情节上的修改。

1972年,斯坦·李成为神奇漫画公司的发行人和董事长,从此开始慢慢淡出具体创作。1998年,他离开了神奇漫画公司。他第一次在荧屏上露脸是1989年的电视电影《无敌浩克的审判》。20世纪90年代末,斯坦·李成立了“斯坦·李传媒”公司,希望可以制作各种娱乐产品,包括游戏和网络漫画,但由于经营不善,这家公司于2001年破产。

2017年5月11日斯坦·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将创造中国英雄形象”,随着中国综合型文化产业集团承兴国际宣布收购斯坦·李创立的POW!娱乐公司,这位美国漫画界元老开始书写其职业生涯的新篇。

漫威之父斯坦·李出生

演艺经历

2000年,他客串出演了《X战警》。2002年,他与人合作创办了POW!娱乐公司;同年,他出现在电影《蜘蛛侠》中。接下来,他又相继客串出演了《超胆侠》《绿巨人》《蜘蛛侠2》《神奇四侠》《X战警3》《神奇四侠2》《蜘蛛侠3》《钢铁侠》《无敌浩克》《生活大爆炸第三季》《钢铁侠2》等电影。

2010年4月,迪士尼和斯坦·李宣布共同推出三部电影,都将由POW!娱乐公司制作拍摄。同年7月,他宣布推出漫画系列《超级七人组》。

2011年1月4日,88岁的斯坦·李留名好莱坞星光大道,成为第2428位在星光大道留名的名星。之后,他又相继客串出演了《雷神》《美国队长》《复仇者联盟》《超凡蜘蛛侠》《雷神2》《美国队长2》《超凡蜘蛛侠2》《银河护卫队》等电影。

2.人物评价

斯坦·李在美国漫画界是元老级人物,他笔下的英雄角色是陪伴无数美国人长大的亲密战友,包括《X战警》《蜘蛛侠》《神奇四侠》《绿巨人》等,他的成就已成为美国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由于他为神奇漫画公司带来了无数商机,公司里90%以上知名的角色都是他所创造的,他的漫画已在全球75个以上的国家以25种不同语言印刷,超过20亿册。斯坦·李将肥皂剧、幽默、道德困局和政治揉进漫画作品,以实现他所追求的“现实感”。在漫画创作中,斯坦·李还喜欢使用日常用语中不常见的三音节或多音节等复杂词汇,以鼓励孩子们学习新词汇。斯坦·李笔下的英雄像普通人一样有着坏脾气、虚荣心,也有抑郁和贪婪的时候,他们彼此之间会发生争吵,也会像凡人那样为账单发愁,他们的身体也并非铁打的,偶尔也会染上一场小疾。(深圳商报、腾讯娱乐评)

尽管漫威的版权被卖到多家公司,但唯有“漫威之父”斯坦·李可以横跨各个宇宙,乱入各个平行世界中。他是漫威王国的最主要缔造者之一,也是漫威电影中的“老顽童”。

漫威之父斯坦·李出生

3.人物争议

2002年,电影《蜘蛛侠》全球票房进账高达8.2亿美元,仅在美国本土就有4亿美元。也就是这一年,80岁的斯坦·李跟他的老东家神奇漫画公司打起了一场费时耗力的官司。在起诉书中,李称,神奇漫画跟他签有协议,他所参与创造的每一个角色如果被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他都将获得公司从中所获利润的10%,但是《蜘蛛侠》却没有让他得到一分钱。神奇漫画公司则辩称,尽管《蜘蛛侠》获得高票房,但是局限于以前的漫画角色转让合同,公司本身分得并不多,所以公司根本没有“利润”,也就没法付给他所谓10%的利润。李一路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2005年,他终于获得了1000万美元的赔偿。

2018年5月,斯坦·李对自己联合创办的媒体娱乐公司Pow!Entertainment提出10亿美元的诉讼,称一些员工合谋窃取了他的身份,不择手段的商业伙伴利用他的弱视力来诈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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